买前不说、无法关闭、“威胁”涨价 |
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依赖症”咋治 |
|
|
( 2019-11-21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综合新闻 |
|
新华社南京11月20日电(记者郑生竹、潘晔、杨洋)伴随智能电视走进千家万户,长短不一、预先植入、无法“一键关闭”的开机广告问题日益成为困扰广大消费者的痛点。今年10月,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就智能电视开机广告问题,约谈了海尔、创维、长虹、夏普、小米、海信、乐视7家厂商。“开机广告”引起哪些问题?何以成行业通病?怎样有效治理?新华社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消费者:商家各种招,电视机里藏广告
记者从江苏省消保委了解到,当前智能电视预植入开机广告长度15秒到40秒不等,大多不能跳过或一键关闭,遭到大量投诉。记者在多地调查发现,消费者在选购智能电视时,难以对开机广告情况充分了解。
——开机广告“店无家有”。“在卖场,电视开机后是主界面;买回家,开机后却蹦出各种广告。”记者在盐城一家卖场见到,一些品牌供消费者挑选的样机并无开机广告,当地消费者徐先生告诉记者,要买回家后才会发现“藏”在自家智能电视中的开机广告。
——导购介绍“闭口不提”。南京市民郭女士说,此前她在苏宁网上商城购买了一款夏普电视,客服并未及时告知有开机广告。回家使用才发现不但有广告且不能取消关闭。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走访了北京、南京、盐城等数地几家卖场,TCL、创维、海信等品牌导购无一人主动提起有开机广告的情况。
——网站告知“雾里看花”。记者还发现,某电子商务平台小米官方旗舰店中,在不显眼的位置处用较为模糊、颜色较浅、字号很小的字标注了小米电视的开机广告政策。为开机广告烦恼的北京消费者胡先生很不理解:“这些信息是真想让消费者看到吗?”
根据艾媒咨询发布的相关调查数据显示,有超过三成的消费者因为感到权利受侵犯而反感智能电视开机广告。
“电视是显示设备,消费者按标价付款购买电视机硬件,硬件中不应在消费者不知情、不同意的情况下包含开机广告等这些无关功能。”江苏省消保委秘书长陆惜春表示,智能电视机制造商发布开机广告应征得消费者同意。
一些厂商:“不选广告,就选涨价”,“闲着也是闲着,看看广告无妨”
多家智能电视厂商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开机广告已成智能电视行业普遍现象,甚至被视为“新型商业模式”。
自称是为消费者谋利。“当前,开机广告是智能电视行业重要的利润来源,如果禁放商业广告,会让企业受损很大,并直接影响消费者利益。”四川长虹电器股份集团有限公司广告产品总监邵魏说,智能电视的低售价相当于向消费者让利,但如果失去开机广告收入,消费者就要面临涨价的结果。
根据第三方机构奥维云网的数据显示,自去年以来电视单品价格持续下降。2019年1月-5月,国内电视的均价已降至2986元,而到了第3季度,均价更降至2700元左右。
多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2017年时电视机行业净利润估算已不足1%,当前形势并不比当时好。多家智能电视厂商负责人称,受品牌价格战等多种因素影响,智能电视行业利润枯竭,只能通过“开机广告”增加收入。根据某智能电视厂商公布的数据,开机广告收入曾达170万元/天。
还有些品牌厂商告诉记者,智能电视开机需要几十秒自启时间,消费者“闲着也是闲着”,不如让消费者看看广告。小米集团副总裁卢伟冰曾公开表示,几十秒的开机广告相对消费者几小时的观看时间,占比极小。
拼多多广告部一工作人员称,消费者对智能电视开机广告的反感只是因为还没习惯。
专家:“一键关闭”开机广告应入国标,行业发展不能饮鸩止渴
那么一些厂商口中“不选开机广告,就选电视涨价”“闲着也是闲着,看看广告无妨”等说辞成立么?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邱宝昌认为,智能电视标价和厂商盈利策略不可混为一谈。电视机可以自主定价,消费者是否购买由消费者自主决定。商家无权通过强制广告来向消费者转嫁成本。而且所谓用开机广告收入“贴补”消费者的说法,具体信息既不公开又不透明,难以取信消费者。
江苏省消保委投诉部主任傅铮介绍,开机广告并非智能电视启动必备功能。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明确告知智能电视开机后加载并播发广告的情况,否则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如厂商将必须接受无法自主关闭的开机广告作为购买智能电视的条件,这对消费者显然不合理不公平。”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明明介绍,广告法规定,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形式发布的广告应确保能一键关闭。不能自主关闭的开机广告,无偿占用消费者的时间资源,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公平交易权。
“当前开机广告带来的短期利益无助于智能电视行业创新发展,反而可能让行业继续陷入‘低价血拼’的死循环。”家电行业分析师梁振鹏等多名专家均认为,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加速出台政策标准,规范市场行为。陆惜春等业内人士还建议,应将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可“一键关闭”列入智能电视生产经营国家标准或规范性要求,根除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依赖症”。
邱宝昌还提醒,预植入开机广告侵权问题有其分散、琐碎的特点,个案中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权往往成本过高,导致大量消费者被迫忍气吞声。这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应积极作为,采取措施集体维权、源头治理。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彭健锋认为,开机广告运营应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尊重企业和消费者的选择。他同时强调,当前智能电视内容服务产业还处在发展初期,需要更多的包容、规范和扶持。通过建立健全广告服务规范,保护消费者、终端厂商和广告商各方利益,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据记者了解,海尔、创维、长虹、夏普、小米、海信、乐视7家企业均在被约谈后提交的整改方案中表明:在履行告知义务和投诉机制方面尽快改善,但对于消费者最关心的“一键关闭”功能调整仍需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