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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权利得到了全链条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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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5-25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议事厅·民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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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立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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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具有重要价值。在国家治理体系中,依法治国、依法治理是最重要的部分。而在对国家依法治理的不同方式中,依照民法的治理方法对国家进行治理,是主要的法治治理方法。
治理国家的民法治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对民事主体的地位和行为设置规范,确立权利、义务和责任的规范体系,实现对国家的治理。
国家尊重民事主体,保护民事主体,通过民法典的制定,规定民事主体享有何种民事权利。国家保障民事权利最主要的方法是,通过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对他人的权利负有义务。
当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是人格权、身份权、物权、知识产权、继承权、股权等绝对性的民事权利时,要求权利主体之外的所有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都对其权利负有不可侵犯的义务。
民法典为保障民事权利的实现,推进社会发展和进步,设置民事责任制度,强令不履行民事义务甚至违反民事义务要求的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强制其履行义务,使被侵害的民事权利得到恢复,使其民事权利得到实现,使社会恢复正常秩序,稳定发展。
所以,民法典通过民事主体以及民事主体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义务-责任”基本逻辑体系,对民事权利进行了全链条的保护,维持了社会的基本秩序,实现对社会的有效治理。当将这些民法对社会的基本治理方式确定下来,并且形成民法典的时候,就是把这些成熟的治理社会的规则形成法典的体系,在国家治理中应用,实现对国家的治理。
制定了成熟的民法典之后,对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就交给民法典了。在执行民法典的过程中出现了民事纠纷,交由司法机关裁断。社会治理也将变得更加有序和高效。(本报记者张典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