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09版:新华关注·文化
|
宁夏:“积分制”约束互联网医院不良执业行为 |
|
|
| ( 2021-12-22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新华关注·各地 |
近期宁夏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互联网医院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试行)》提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对辖区内互联网医院开展监督检查,根据互联网医院不良执业行为的种类和情节,一次给予1分、2分、4分、6分、12分五个档次的记分,如通过雇佣“网络水军”等不正当方式招揽病人、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完全代替医生进行问诊等行为将被记6分,泄露患者信息、开具麻醉药品处方等行为将被记12分。
互联网医院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将被通报公示,同时将作为日常校验管理重要依据。校验期为1年的互联网医院,其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积超过12分的,将由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提前启动校验程序,并给予1至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累积超过18分的,或在暂缓校验期内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积已超过6分的,则直接认定其不能通过校验,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互联网医院不良执业行为的累积记分周期为1年期,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清零重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