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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发掘、边保护、边阐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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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立法保护三星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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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9-09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新华关注·文化 |
条例规定,三星堆遗址的保护管理,应当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坚持文物本体保护与周边环境保护并重,统筹协调遗址保护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的关系。条例明确规定,在三星堆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土地出让、划拨前或者建设工程立项审批、核准、备案前,广汉市人民政府或者建设单位应当报请省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古调查、勘探以及文物影响评估。
三星堆遗址保护区域内的建(构)筑物,其风貌、体量、密度等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与三星堆遗址的历史风貌和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同时鼓励、引导三星堆遗址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利用、物业服务、巡查看护等方式,依法参与遗址保护和利用,促进三星堆遗址保护与当地经济、社会的协同发展,促进乡村文化振兴和现代乡村文明建设。
条例还创新性规定,考古要同步发掘、同步数字化保护、同步价值阐释、同步全球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