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
微信 朋友圈 微博 QQ空间

01版:要 闻

02版:要 闻

03版:要 闻

04版:要 闻

05版:成风化人

06版:要 闻

07版:综合新闻

08版:新闻纵深

返回 2020年12月31日

三部门:不得查封冻结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新华每日电讯      2020年12月31日     
  据新华社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姜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印发通知,要求人民法院在查封、冻结或者划拨相关单位银行账户资金时,应当严格审查账户类型。除为支付农民工工资或者法律另有专门规定外,不得查封、冻结或者划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
  通知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业务系统中对两类账户进行特殊标识,并在相关网络查控平台、电子化专线信息传输系统等作出整体限制查封、冻结或者划拨设置,妥善处理查封、冻结或者划拨等事项,保障两类账户资金安全。
版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