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住房租赁企业 |
将有“市场行为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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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16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新华关注·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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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宁波11月15日电(记者顾小立)记者15日从浙江省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宁波将开展住房租赁企业市场行为记录工作,将相关信息通过网站等途径向社会提供查询,促进住房租赁企业诚信经营,维护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据介绍,住房租赁企业市场行为包括基础信息、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基础信息是指住房租赁企业开业申报情况、运营的租赁房源及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等信息。良好行为是指住房租赁企业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受到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奖励、表彰的信息。不良行为是指住房租赁企业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经各主管部门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基础信息由宁波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自动采集,良好行为由住房租赁企业自行申报。
记者了解到,不良行为具体包括多个方面,租赁合同期内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租赁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未按约定或法律规定及时退还租金、押金,违反规定分隔居室出租房屋,违法拆改、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将不具备防水要求的房间、阳台等区域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等均属于不良行为。
住房租赁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有效期为3年,从不良行为记录之日起计算。有不良行为的住房租赁企业具有主动改正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等情形的,可以向记录不良行为的住建部门提交书面修复申请。经记录部门认定后,不良行为记录的有效期缩短为1年。住房租赁企业的市场行为记录,通过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服务窗口等途径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