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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
银行对三类贷款自查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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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2-01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新华财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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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上海1月30日电(记者桑彤)1月29日晚间,上海银保监局发布有关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银行对三类贷款进行自查整改,并提出重点支持借款人购买首套中小户型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
通知提到,要严格审核首付款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强化首付款资金真实性审查要求,防止借款人通过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等渠道违规获取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资金,或者通过伪造首付款支付凭证方式套取银行贷款。防止通过假流水、假证明等造假行为虚增偿债能力。
通知还提到,重点支持借款人购买首套中小户型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且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利用贷款购买的商业用房应为已竣工验收的房屋。
通知要求,防范借款人或受托支付对象通过非常规大额取现、中间人过渡资金等各类方式规避用途管理。完善信贷资金用途监测与拦截机制,扩大模型监测范围,提升监测效果。对确认用途违规的行为,应及时采取实质性管控措施。
上海银保监局要求各商业银行对2020年6月份以来发放的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以及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全面自查,并于2月28日前报送自查和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