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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人,江苏工作,来上海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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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探索干部交流“一盘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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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1-28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新华关注·各地 |
在上海市委组织部和苏州市委组织部共同推动下,青浦区与苏州吴江区已开展干部相互交流任职。2020年,青浦区委组织部牵头拟订《关于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试点开展干部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人选要求、交流岗位、晋升机制、保障措施等。
考虑到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行政区划地理位置临近,且部分镇之间已有一定干部挂职的实践经验,首批干部交流工作率先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特别是在先行启动区内探索实施。青浦与吴江两区已经正式签署关于干部交流工作试点的实施意见,为常态化开展干部交流工作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