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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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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分红式扶贫”非与是
· 反对的应该是“坐享分红”
· “红”要分到点上扶到根上
· “救急”任务完成后更应谋长远
· “分红”:有些无奈,但很实在
· 扶贫都应规避“直接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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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有些无奈,但很实在

( 2019-07-26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调查观察
 
  本报记者周楠、李雄鹰
 

 
  “这种模式是有一些问题,不过,不能简单地否定,这个事说来也复杂,有它存在的价值吧。”湖南省一家食用菌生产合作社的理事长舒老板认为,“分红式扶贫”有让人无奈的一面,也能发挥一些积极作用。
 
  武陵山区多名企业和种养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每个地方都想做产业扶贫,有的县资源条件欠缺,过去发鸡苗鸭苗、发优质稻种子等等,效果普遍不好,不仅没有收益,本钱还亏掉了,最后被上级批评。有的县不敢做产业扶贫,产业扶贫资金“沉睡”在财政账户上,扶贫考核过不了关,最后只能找到企业或合作社。
 
  一家农业小微企业的老板告诉记者,乡镇干部、村干部轮番来找自己,作为一名党员,跟这些基层干部也都是老朋友,实在驳不下面子,只能硬着头皮答应。他说,“按说企业经营是有风险的,不能保证每年都有盈利,但这种模式要求每年有固定分红,有时候只能往里贴钱,家人有意见,自己也无奈。”
 
  他们也认为,一些“分红式扶贫”某种程度上是无奈之举,但也确实能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一些作用。村里的“兜底户”绝大部分属于“老弱病残”,兜底政策能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分红”可以让他们生活水平再提高一点,这就是实实在在的作用。同时,一些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领了“分红”后,也愿意到企业或合作社来务工。他们劳动能力有限,薪资也低廉一些,只要肯吃苦,既能拿到工资和“分红”,也能学到技术,哪怕这家企业或合作社以后经营不善,他们还可以去其他地方务工,这都是对贫困户实实在在的提升。
 
  广东省一家经营红薯、黄皮的种植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宋老板表示,就“分红企业”本身来说,也不是没有一点好处。政府拿产业扶贫专项财政资金、小额信用贷款入股合作社,有时候也算是解了企业现金流的燃眉之急,可以帮助合作社扩大规模,建设和优化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线建设。
 
  另一个层面,因为合作社参与到国家的扶贫大战略中,也算是积极响应地方党委政府的号召,对合作社形象建设、企业负责人的形象宣传都是有利的。“比如我们的产品包装上就可以宣传自身的公益性,扩大产品影响,消费者更容易接受,这种优势是以前没有的。”
 
  宋老板透露,发给贫困户的分红类似于变相的利息,且分红所支付的利息要稍微比银行贷款高一点。市场经营有风险,有时候虽然会贴钱,但从长远看,因为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双方关系变得融洽,以后在发展过程中,比如在各种惠农项目的申请上,在同等条件下,只要合法合理,更容易通过。
 
  多名合作社和企业负责人表示,他们植根于乡村,虽然短期看会贴钱,但长期来看,还是能够得到一些资金、项目,对企业发展也有利。“我们这种企业土生土长,对农村的发展,对农民的脱贫致富,会产生直接的带动作用,无论是村民就业,还是农产品销售、品牌建设,帮助作用都是明显的。”
 
 

“分红”:有些无奈,但很实在

( 2019-07-26 ) 稿件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调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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