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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军委印发军队党委(支部)工作规定

军委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

(2021年01月06日)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中央军委印发军队党委(支部)工作规定
军委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

( 2021-01-06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权威发布
 
  新华社北京1月5日电中央军委日前印发《中国共产党军队委员会(支部)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各级认真贯彻执行。

  《规定》是军队党的建设制度体系的重要法规。《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贯彻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总原则,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聚焦备战打仗,积极适应新时代新使命新体制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注重继承创新,充分吸纳部队实践中探索形成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对团级以上党委、基层党委、党支部工作等作出系统规范。

  《规定》以党章为根本遵循,适应新体制规范组织机构,围绕主体明晰职责制度,突出决策优化程序机制,紧贴班子特点明确履职要求,丰富完善党委(支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具体规范党委(支部)的领导制度,细化明确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党组织的机构设置、组成和职责,调整团级以上党委工作制度,健全基层党委工作制度,优化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明确书记和委员的素质要求及职责,并对领导、监督和追责作出规范,为新时代军队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了基本依据。

  《规定》的印发施行,对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对于加强和改进军队党委(支部)建设,增强党组织的领导力组织力执行力和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有效履行新时代军队使命任务,对于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具有重要意义。

  新华社北京1月5日电经中央军委批准,中央军委办公厅近日印发新修订的《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规定》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问题导向,规范和加强军队人员婚姻管理工作。

  新修订的《规定》共5章26条,修订内容主要是调整军队人员初婚年龄,取消士官在驻地或者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的年龄限制,明确“军队人员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不得申请结婚,军队院校生长学员本科、专科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申请结婚”;对军队人员与结婚对象禁止结婚的情形作出明确;区分现役军人、文职人员、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等,规范不同类型军队人员申请结婚和离婚的办理方法、审批权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