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版:新华关注·文旅

法治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新征程

专家学者谈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

(2023年12月19日)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法治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新征程

专家学者谈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

( 2023-12-19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权威发布
 
  “法治为开放发展营造了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对外开放越扩大越深入越需要法治,外部发展环境越复杂越要强调法治。”12月17日至18日,由中国法学会、广东省委政法委、深圳市委市政府主办的中国法治论坛(2023)暨第十六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上,专家学者不仅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等作了多方面解读,还就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展开交流研讨。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
  “国内法治是一个大概念,包含纯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两个方面,涉外法治是广义国内法治的一部分。一国处理本国对外事务的法治活动,就是涉外法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会长黄进在论坛上介绍了涉外法治的基本意涵。
  据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加快涉外立法进度,涉外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围绕建设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制定出台了《外商投资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围绕反制裁、反干涉等,出台了《出口管制法》《数据安全法》《海警法》《反外国制裁法》;围绕国家安全保障,制定出台了《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等;制定了基础性涉外法律《对外关系法》《外国国家豁免法》。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表示,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为坚持公平开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了有力的法治引领和保障。
  近年来,个别国家对我国一些实体和个人滥施“长臂管辖”和非法单边制裁。黄进认为,要坚持立法先行、立改废释并举,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的法律法规,充实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的法律“工具箱”。要建立健全涉外执法体系,提升涉外执法水平和效能,尤其要加强对外经济贸易领域的执法能力。
  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院长肖永平教授认为,在运用法律手段维权方面,要尽快形成中国法域外适用体系。针对《反外国制裁法》《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等新制定的法律法规,要制定和完善配套执法规则,明确执法主管部门的权责,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要细化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的程序性规定,对其他国家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歧视性限制措施实施精准反制。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建设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队伍、高水平涉外法律服务机构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当前,我国涉外法治人才队伍仍然存在人才总量偏少、涉外法律服务经验不足、人才区域分布不均等问题,这与日益多元化的涉外法律服务需求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格局不相符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赵骏教授表示,作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主阵地,高等院校法学院系应不断强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政策和物质投入,聚焦提升学生法学基础、外语能力、跨学科思维、跨文化沟通等核心素养,探索针对不同专业领域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机制。
  “推动国内制度与国际规则接轨,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鸣起表示,推进全球治理体制变革并不是推倒重来,也不是另起炉灶,而是创新完善,使全球治理体制更好地反映国际格局的变化,更加平衡地反映大多数国家特别是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意愿和利益,“在不断促进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努力中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本报记者刘加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