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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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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5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新华关注·各地 |
据悉,参保人如确需暂缓缴纳2022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在“2022年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个人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模块,选择“我要暂缓缴养老”按钮。自愿暂缓缴纳费款所属期为申请当月及以后的每月基本养老保险费,只需选择一次。享受社保补贴的参保人补缴养老保险费时补贴不变。
申请缓缴后,参保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恢复正常缴费。如参保人选择的缓缴期限到今年年底,无需参保人再操作,系统自动将参保人缓缴时间延续至年底,无须每月选择。从2023年1月起,系统将自动把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方式调整为按月缴纳。
通告明确,2022年缓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最晚可在2023年12月15日前补缴。参保人补缴2022年缓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可在2022年6月至2023年12月期间的每月1日至15日进行申请,超过最后申请期限的补缴申请,将不予受理。
此外,如遇领取基本养老金、办理跨省转移接续、死亡清算等账户清算业务,参保人可先补缴暂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再办理上述业务。上述业务办理完成后的补缴申请,将不予受理。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不在本次暂缓缴费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