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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印发《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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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临床用药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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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9-06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权威发布 |
规程明确了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的遴选范围,确定了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调整原则、周期和工作程序等。
规程提出,纳入目录管理的药品应当是临床使用不合理问题较多、使用金额异常偏高、对用药合理性影响较大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重点包括辅助用药、抗肿瘤药物、抗微生物药物、质子泵抑制剂、糖皮质激素、肠外营养药物等。
规程明确,目录的调整共包括启动调整、地方遴选推荐、专家汇总、公布结果4个阶段。目录更新调整的时间原则上不短于3年,纳入目录管理的药品品种一般为3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