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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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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9-01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要 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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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据教育部网站31日消息,教育部等五部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政策体系、制度体系、监管体系,持续巩固教育乱收费治理成果,促进教育公平而有质量的发展。意见强调,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收取学费、杂费。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对生均教育培养成本不足部分,应严格落实非营利性法定要求,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