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
微信 朋友圈 微博 QQ空间

01版:要 闻

02版:要 闻

03版:要 闻

04版:决胜全面小康 决战脱贫攻坚

05版:防汛抗洪

06版:经济˙民生

07版:新闻纵深

08版:广 告

返回 2020年07月23日

人社部:

不得借“共享用工”之名进行违法劳务派遣

新华每日电讯      2020年07月23日     
人社部:
不得借“共享用工”之名进行违法劳务派遣

( 2020-07-23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要 闻
 
  新华社北京7月22日电(记者王优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行风办负责人吴礼舵22日说,原用人单位和借调单位均不得以“共享用工”之名,进行违法劳务派遣,或诱导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以规避用工责任。

  吴礼舵在国新办22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说,疫情期间,一些缺工的企业和一些尚未复工复产的企业之间实行了“共享用工”,实际上就是企业之间进行的员工调剂,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人力资源配置效率。为了有序加以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政策口径,对开展“共享用工”模式加以指导。

  吴礼舵说,政策明确了“共享用工”不改变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原用人单位应保障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等权益,并督促借调企业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

  他说,“共享用工”合作企业之间可通过签订民事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原用人单位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借出员工。下一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继续跟踪了解“共享用工”发展情况,同时督促各地加强对企业“共享用工”的指导和服务,促进“共享用工”规范有序。

 
版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