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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

大幅降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

新华每日电讯      2020年07月23日     
两部门:
大幅降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

( 2020-07-23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要 闻
 
  据新华社北京7月22日电(记者罗沙)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2日联合发布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修改完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坚决否定高利转贷行为、违法放贷行为的效力。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目前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年利率24%。最高法民一庭庭长郑学林表示,最高法正在结合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开展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修订工作,调整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在当前形势下,降低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对于纾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从源头上防止‘套路贷’‘虚假贷’具有积极意义,也是最有效的解决方案。”他说。

  据介绍,这份意见以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市场主体、产权保护、公平交易、市场秩序、民生保障、服务开放、高效解纷等七个方面,提出了三十一条贯彻意见。

  意见还提出,对以金融创新为名掩盖金融风险、规避金融监管、进行制度套利的违规行为,以其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认定合同效力和权利义务,同时要研究制定针对网络借贷、资管计划、场外配资、资产证券化、股权众筹等金融现象的司法应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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