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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向警署扔汽油弹等罪行港男被判入狱4年4个月

新华每日电讯      2020年05月20日     
因向警署扔汽油弹等罪行
港男被判入狱4年4个月

( 2020-05-20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综合新闻
 
  新华社香港5月19日电(记者周文其)香港特区区域法院19日宣布,一名25岁男子因向湾仔警察总部、跑马地分区警署扔汽油弹等罪行,被判入狱4年4个月。
 
  案情显示,去年6月,该名被告先后向湾仔警察总部、跑马地分区警署投掷汽油弹,其被捕后还在警署内袭击警员。此前,该名被告承认意图危害人命而纵火、抗拒警务人员执法、藏毒等9项罪行。
 
  区域法院法官表示,被告使用的汽油弹是非常危险的武器,一旦点燃并扔出,火势不可预计,很可能造成无差别的伤害。这类暴力行为不能容忍,须判处长期监禁以起到阻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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