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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台优化营商环境“三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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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5-17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经济·民生 |
措施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共30条,紧扣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反映的突出问题,围绕政务、市场、法治三大关键领域,靶向发力,实施一批改革举措。
政务环境方面,推行“一网通办”,推广“一事联办”;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武汉、襄阳、宜昌市区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从目前的100个工作日,压缩至60个工作日以内等。
市场环境方面,实行企业开办“210”标准,即开办2个环节、1天内办结、零费用(免费赠送一套三枚公章);所有涉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事项实行“证照分离”;确保清单之外无政府定价收费;压缩水电气报装办理时间等。
法治环境方面,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100%兑现、履约;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90%以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