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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防控措施对入境来浙中外公民一视同仁湖北:境外来鄂人员不守防疫规定将依法追责

新华每日电讯      2020年03月19日     
浙江:防控措施对入境来浙中外公民一视同
湖北:境外来鄂人员不守防疫规定将依法追责

( 2020-03-19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要 闻
 
  据新华社杭州3月18日电(记者俞菀)18日晚,浙江发布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通告,对入境来浙中外公民一视同仁,无差别执行防控措施。对14天内来自或到访过疫情严重国家(地区)的入境来浙人员,实施全程集中或受控转运。
 
  上述通告共分12条具体措施。加强入境防控和服务方面,要求目的地为浙江的拟入境人员提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已入境人员应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报告个人相关情况,并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对14天内来自或到访过疫情严重国家(地区)的入境来浙人员,实施全程集中或受控转运,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该类入境人员一律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对14天内来自或到访过非疫情严重国家(地区)的入境来浙人员,实施全程登记、定期申报健康状况等管理措施。
 
  入境来浙人员应根据当地管制措施申领“健康码”国际版。所有入境来浙人员产生的长途转运交通费用、集中医学观察费用(含食宿费用)自理。对于检测和医疗费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购买商业保险的,按相关规定核报或理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自理;对特殊困难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救助。
 
  通告进一步健全了社区(村)、宾馆饭店、企业、高校等相关机构在境外疫情输入防控方面的主体责任,并强调“依法依规”原则。
 
  据新华社武汉3月18日电(记者梁建强、王贤)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近日就进一步做好境外来鄂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发布通告,明确表示,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等的境外来鄂人员,将依法追责。
 
  通告要求,必须做到严格如实申报——凡通过湖北省内口岸入境,以及经由省外口岸入境不满14天,通过各类交通形式返回湖北的境外来鄂人员均须如实填写《入境健康申明卡》,遵守国家和湖北省发布的疫情防控决定、命令,配合接受检验检疫、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自觉、及时向接待单位、居住地社区(村)申报登记。对从国内其他城市入境且14天后来湖北的人员,应将入境地疾控部门开具的证明交湖北的居住地社区(村),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对故意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病毒传播或传播风险的境外来鄂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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