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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28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要 闻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王琦)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6日分组审议了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二审稿。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二审稿的修改积极回应了现实中出现的社会问题和百姓关注的热点。同时,一些委员也对如何继续完善草案提出了建议。

  杜玉波委员说,近年来在客运合同领域,出现了旅客霸座、强抢方向盘等新问题。对此,草案专门规定了客运合同,这有助于维护正常的运输秩序,保护旅客在运输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

  欧阳昌琼委员表示,草案第十五章、第十六章分别对融资租赁合同和保理合同进行了专章规定,这反映了我国现阶段企业融资的客观需求,对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有委员认为,在现有修改的基础上,草案应更充分地回应时代要求。杨震委员说,现代社会的基础设施里面除了电、水、气、热力以外,还有非常重要的是电信和广电的基础设施,因此在草案第二分编典型合同里,建议再补充规定电信和广电基础设施的合同,同时强化企业对这些合同里所涉隐私的保护,保障公民权利。

  住有所居,住有宜居是百姓的需求。对此,一些委员对相关规定给予了关注。

  鲜铁可委员说,二审稿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建议改为至少在一个月或者两个月之前通知承租人,方便现实操作,保护承租人权利。

  当前,高利贷等借贷行为对经济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影响,亟需通过法律来进行规范。

  对此,陈军委员建议在草案借款合同一章增加关于借款利率上限的规定。吕薇委员也赞同这一建议,表示对借贷利率实行上限限制,是各国普遍的做法,但是利率上限应当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同时,吕薇委员还建议按照借款行为和目的不同,将借款合同区分为经营性借款合同和一般性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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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28 ) 稿件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要 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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