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滴滴案”嫌犯被批捕
侮辱遇害者网民被拘留 |
|
|
( 2018-08-29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中国新闻 |
|
新华社杭州8月28日电(记者魏一骏、吴帅帅)27日,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对“女孩乘滴滴顺风车遇害案”犯罪嫌疑人钟元,以涉嫌抢劫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依法批准逮捕。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于8月27日受理乐清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钟元的案件材料后,经依法审查认为,钟元的行为已涉嫌抢劫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符合逮捕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于8月27日依法对钟元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新华社深圳8月28日电(记者周科)深圳警方27日晚发布警情通报称,一男子因在QQ群中发表一些严重侮辱乐清乘坐滴滴顺风车遇害女孩的言论,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据通报,乐清女孩乘坐滴滴顺风车遇害案案发后,QQ昵称为“深圳-没车”的网民在千余人的“深圳滴滴交流群”QQ群中发表侮辱遇害女孩的言论,立即引发网民愤慨,已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8月27日,深圳网警根据举报线索在宝安区某工业园内查获该嫌疑人。经审,张某金(男,22岁)对其在网上散布侮辱性言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