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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涉重点领域民生案件审理机制
加强对新型犯罪的依法治理综合治理
着力解决趋利性和违规异地执法司法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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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1-20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要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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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月19日电(记者冯家顺)最高人民法院1月19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提出,要健全涉重点领域民生案件审理机制,对因拖欠工资、付款后住房未交付、医疗事故、高额彩礼等引发的纠纷,要依法快调、快审、快判、快执,严防因久拖不结致贫致困、激化矛盾。
最高法提出,时代快速发展,社会关系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必然导致新型矛盾纠纷以案件形式反映到审判工作中。要积极将党和国家政策导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等融入司法裁判,调节社会关系、规制社会乱象、引领社会风尚。
2025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最高法表示,要加强未成年人“三审合一”机制建设,刑事审判要注重加强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保护,引导被侵权未成年人依法理性维权、防止过激行为;民事行政审判要注重及时消除可能滋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消极因素。未成年人审判要协同做好符合未成年人保护规律的社会综治工作,做深做实家庭教育指导、专门教育建议、学生欺凌防治等工作,助力提升综合保护实效。
最高法同时提出,要充分发挥司法救助作用,加大救助资金协调保障力度,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机衔接,最大限度济困扶危、化解矛盾。
新华社北京1月19日电(记者冯家顺)最高人民法院1月19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提出,要通过完善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织密法网,用好线索移送、司法建议等制度机制,加强对新型犯罪的依法治理、综合治理。
据介绍,新型犯罪手段花样翻新、隐蔽性不断增强,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危害性这个本质特征,综合考虑违法性和当罚性,揭示行为人主观非法目的,准确把握行为客观危害,依法审慎定罪量刑。
最高法提出,利用网络信息技术特别是人工智能实施的新型犯罪,往往隐蔽性更强、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大,总体要依法从严,促进实现公平正义。对“高科技”专业团伙犯罪、网上临时联络实施犯罪等,在从严打击的同时,要深度揭露犯罪手段、本质和危害,教育警示社会面。
会议提出,当前,刑事犯罪总体呈下降趋势,严重犯罪减少、一般犯罪增多,刑事政策把握要更具针对性。
最高法表示,要准确把握犯罪形势,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针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严重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犯罪、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突出违法犯罪,必须始终坚持“严”的一手不动摇;对于常见多发、法定刑较轻的犯罪,要充分发挥政策威力,善用宽严之别分化瓦解犯罪、促进罪犯改造,实现分层治理、源头治理。
新华社北京1月19日电(记者冯家顺)最高人民法院1月19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提出,要着力解决实践中不同程度存在的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特别是趋利性和违规异地执法司法等问题。
数据显示,2025年,刑事一审收案持续下降,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同比增长2.2%,其中发案较多的串通投标罪、虚开发票罪、贷款诈骗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合同诈骗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案件分别同比增长50%、32%、20%、20%、11%、10%、9%。
最高法提出,要健全常态化长效化防范和纠错机制,有力监督、纠正滥用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秩序、扰乱市场预期、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让违背诚信原则、违反市场规则者付出应有代价。加强整治“内卷式”竞争的司法路径研究,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促进公平有序良性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生态。
破产制度是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制度。数据显示,2025年破产审判推动2.9万家“僵尸企业”依法出清、1481家企业脱困重生。最高法指出,要推动司法判决执行与破产制度有机衔接,推动执行与破产在理念、资源、机制上全方位衔接,释放执行和破产制度叠加效能,实现“僵尸企业”“移得出、破得快”、危困企业“治得早、救得活”,最大程度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促推市场资源要素优化配置。
数据显示,2025年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和权属、侵权纠纷分别增长30.4%、3.7%。最高法提出,要用足用好证据保全、行为保全、责令停止侵权、惩罚性赔偿等制度工具,确保权利依法救济、侵权依法惩治。要树立激励创新创造、有利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的司法导向,对因合作研发、人才流动等引发的诉讼,要本着有利实质化解纠纷、有利促进创新成果转化运用、有利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把调判有机结合起来,促推各类主体依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