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版:神州风物

回望故乡 再品“乡土中国”

(2026年01月16日)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回望故乡 再品“乡土中国”


( 2026-01-16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人文漫笔
 
  陈玉明

  刚上高中的女儿让我买一本《乡土中国》,说这是学校的推荐读物。
  我有点讶异——我本科学的是社会学,对费孝通先生的这本经典作品当然不陌生。不过,我也是上大学以后才看这本书的,没想到如今高中就推荐给孩子们看。
  《乡土中国》写得像随笔,深入浅出,雅俗共赏,学术概念不多;仅从文字而言,高中生大概也能看懂。不过,在北京长大、压根没有乡村生活经验的女儿,能否理解费先生笔下的乡土中国?我有点怀疑。
  但我自己把这本书又重新看了一遍,倒是有不少感想。
(一)


  《乡土中国》写作于上世纪40年代。80多年过去,如今的中国,无论城市还是农村,都已发生沧桑巨变,费先生描述的那个“乡土中国”,已渐行渐远。
  在过去几十年的文艺作品中,农村是一个很重要的主题;比如陈忠实的《白鹿原》、刘震云的《一句顶一万句》、张艺谋的电影《秋菊打官司》等,我们都能看到“乡土中国”的影子。但是,这些作品呈现的都不是当下的中国。
  乡土乡土,土是根本。乡土中国的一切,奠基于传统的农业经济之上。
  在我小时候,有的村民为了分得一块好的责任田,为了争夺种田的水源,常会发生各种纠纷甚至打斗。如今,我回乡发现,老家不少田地无人耕种,当年的田间小路已无法通行。山上田间生了杂草,倒是适合放牧,所以一些村民改行养牛了。
  没有土,也就没有乡。
  从物质条件看,我的老家越来越好了——水泥路基本上通到了每一户门口,村民们基本都住上楼房了,小汽车越来越多。
  可是,村里人气越来越冷清。村子户籍人口约1050人,但常住人口只有200多人。年轻人都出去了,留在村里的50岁以下男劳力极少。近些年每年去世10人左右,新生儿去年只生了2人。每年回乡一次的年轻人,对老家不再有父辈的归属感,他们的理想是在大城市买房置业、安家落户。
  当年我上小学时,村里的小学有五个年级,每个年级一个班,每个班十几个孩子。如今,当年的小学已经空无一人——这个教学点学生太少,剩下两三个,集中到镇上学习去了。
  现在,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村子才会热闹、喧腾一阵子。老人们忙碌地操持着。天南地北的年轻人拖家带口回来,洗洗路上的风尘,说着异乡的故事。过完年,山村又恢复往日的岑寂。
  农业人口大量迁入城市,农业产值在经济大盘中占比越来越低……在经济的意义上,“乡土中国”已经渐渐消失了。
(二)


  然而,在文化的意义上,“乡土中国”依然保留了很多传统的内容。
  比如,在我老家,同宗之间,哪怕隔了很多代,彼此依然按辈分而不是按年龄来称呼。举个例子,因我在宗族内辈分较高,我小时候,村里不少年纪比我大很多的人,会按辈分叫我“太”“爹”“爷”(在我们那里,“太”是曾祖辈,“爹”是祖父辈,“爷”是父辈)。对跟我同辈或辈分比我低的,即便年纪比我大很多,我也只需叫“哥”“姐”。
  宗族内部、邻里之间经常需要互帮互助。比如,某户人家有喜事,要办酒席,很多乡邻会过去免费帮忙。某户人家遇到困难,比如有孩子上大学或者生了重病,亲友们往往会借钱给他,一般也不要利息。我小时候,家里蒸了一锅馒头或者做了别的什么当地不常吃的食品,母亲都会给左邻右舍送一些。孟子所谓“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遗风余韵尚在。
  费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把乡土社会称为“礼治”社会。经过现代化的洗礼,如今“法治”也渐渐“下乡”了,乡村社会的“礼治”色彩已大大褪色,但依然有孑遗。
  比如,乡村对葬礼和祭祀比城市要重视得多。“慎终追远,民德归厚”,对丧葬、祭祀的重视,是“乡土中国”一个重要的文化特征;这种重视,不只是一种形式,背后凝结的是“百善孝为先”的传统价值观。
  我在北京参加过一些亲友师长的葬礼,都简单得很:在殡仪馆举行一个告别仪式,来宾依次三鞠躬,然后遗体火化了事。
  但在我们老家,葬礼往往是比较庄重的,甚至要超过婚礼。家里有人去世,同宗亲友,哪怕隔了好几代,都要来帮忙——不少人哪怕在外地打工,也专门赶回去。
  葬礼之前,一般要请道士做道场——看家庭条件,或做一天,或做两三天。我们那边的道士都是在家的火居道士,其实是一种职业。做道场时,孝子要在旁边守着,不时跪下行礼。还要提前请阴阳先生选择“吉壤”作为安葬地,定好葬礼日期和安葬时辰。
  葬礼当天,有一系列的仪式:亲友邻居们前来吊唁(一般要送些鞭炮、香纸和帛金)时,每来一拨人或一个人(不论年龄、辈分),孝子都要跪在地上迎接,客人则会把孝子扶起来。孝子一天可能要跪上百次,还要办酒席招待客人。
  农村人重视祭祖。我们老家,很多村民家里的中堂上,摆着祖宗牌位——牌位正中一般竖着写五个大字“天地君亲师”,然后下面有两行小字,分别是“×(户主的姓)氏宗祖”“东厨司命”(东厨司命是灶王爷,保家宅平安的神)。
  过年之前几天,要在祖宗牌位前摆上祭品(猪肉、豆腐之类),烧香磕头,请祖宗神灵回来过年。除夕当天早上或上午,要带着祭品去上坟——一般是上三代以内(父辈、祖父辈、曾祖父辈)的坟。清明节当然也要上坟。上坟要点上三根香,放鞭炮,烧香纸。
  现在村里老一辈人都还能“行礼如仪”,但那些长期在外读书、上班的年轻人,将来恐怕终究要忘掉这些“老规矩”。
(三)


  除“礼治秩序”外,费先生还在《乡土中国》中总结了乡土社会的很多其他特征,比如“差序格局”“长老统治”“无为政治”“无讼”等。现在这些特征都在淡化,不过离彻底消亡可能还早。
  说到底,乡土社会本质上是一个低流动性的熟人社会,而现代都市是一个高流动性的陌生人社会;套用英国法学家梅因的观点,乡土社会是“身份社会”,现代都市是“契约社会”,二者游戏规则差异极大。
  熟人社会,优点是有温情脉脉的一面。在我们老家,家里只要有人,大门白天总是打开的;不像城里,永远大门紧闭,隔壁邻居老死不相往来。在乡下,你可以放心地把孩子交给隔壁老太太看着;你生病了,邻居可能来给你端茶倒水。所以,在乡村生活惯了,刚来到城市,很可能会不适应陌生人社会的那种冷淡、疏离。
  也因此,有些人对乡村有一种美好的想象,以为乡村是温情脉脉的梦里故乡,是山清水秀、民风淳朴的世外桃源,是寄托着浪漫乡愁的田园牧歌。这其实都因为熟人社会有温情的一面。
  但这种温情,往往仅限于熟人之间,乡村社会对外面的陌生人未必那么友好。鲁迅笔下的阿Q,就“很鄙薄城里人”,因为城里人把未庄的“长凳”叫作“条凳”,城里人煎鱼时用葱丝而不是葱叶。假如我们来到一个陌生的乡村,面对村民异样的目光,可能会本能地有一种不适应;但假如我们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一般不会有这种感觉。
  与此同时,熟人社会也有熟人社会的麻烦:
  比如,没有太多隐私观念。在乡村生活,你要经常面对七大姑八大姨的种种追问:一年挣多少钱?找对象了没有?为什么30岁了还不结婚?生孩子了没有?为什么结婚两年了还没生孩子?……人家也许确实没有恶意,但这种关心,也会带来某种压力。
  抛开物质条件方面的差异不谈,乡村和城市这两种生活方式,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有人可能喜欢生活在陌生人社会,享受自由,同时也要忍受孤独;有人可能喜欢生活在熟人社会,享受温情,同时也要忍受过分的关心。
  年轻人可能更多地喜欢生活在城市,因为他们身体健康,不太需要别人的关心,更关注就业机会,更热爱个人自由;但如果是老年人,生活在熟人社会,也许比生活在缺乏人情味的陌生人社会更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