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部署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

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积极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管理办法

(2026年01月13日)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多部门部署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

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积极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管理办法

( 2026-01-13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经济
 
  新华社北京1月12日电(记者魏玉坤)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试行)》12日对外发布,明确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着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防止同质化竞争和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促进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运作规范、科学高效、风险可控的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格局。
  办法明确,政府投资基金投向领域应当符合国家生产力布局宏观调控要求,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国家级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符合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引的具体要求,符合国家级发展规划及国家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要求,支持省级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鼓励有关行业企业加快技术更新换代,推动产业提质升级。
  办法指出,政府投资基金不得有以下投资行为:通过名股实债等方式变相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除设立方案明确可参与的并购重组、定向增发、战略配售外,从事其他公开交易类股票投资;直接或间接从事期货等衍生品类交易;为企业或项目提供担保;开展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财政部门、基金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办法要求,本办法印发前已设立的政府投资基金投向领域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以及同一地区同类基金较多、投资领域明显交叉重合的,应当依法依规及时调整并在存续期满后有序退出,同时在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前提下,鼓励相关基金整合重组。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本办法和政府投资基金有关管理办法对政府投资基金开展投向评价。
  新华社北京1月12日电(记者魏玉坤)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12日对外发布,旨在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在服务国家战略、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创新创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办法明确,充分发挥投向评价工作的指导带动作用,引导政府投资基金落实国家产业调控要求,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动国家级基金与地方基金统筹布局、协同联动,有力有效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薄弱环节。加强激励约束,督促各级基金依据评价结果合理统筹布局、优化投向,规范完善运营管理和投资决策机制。
  办法指出,评价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政策符合性指标,主要评价基金在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持科技创新和促进成果转化、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支持绿色发展、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和促进民间投资、壮大耐心资本、带动社会资本、服务社会民生等方面发挥的作用;二是优化生产力布局指标,主要评价基金落实国家区域战略、重点投向领域契合度及产能有效利用情况等;三是政策执行能力指标,主要评价资金效能情况及基金管理人专业水平等。
  办法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最终评价结果以适当方式通报省级政府、有关部门、评价对象和有关金融机构,并通过登记系统发布。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将最终评价结果通报至下级政府和具体基金管理部门。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将最终评价结果与基金信用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