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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疫情防控立法要因地制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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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3-06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要 闻 |
在对一些地方立法予以肯定的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强调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地方立法要立足本地实际需求,根据本地疫情防控的形势和特点,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精准施策。鼓励各地方相互借鉴有益经验,但不能照抄照搬,更不能层层加码,搞“一刀切”。
二是,疫情防控期间确实要加快立法步伐,但应当统筹处理好立法质量和效率的关系。尽管工作时间有限,也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一线专业人士和社会公众的建议,确保各项制度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三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近期,还部署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等疫情防控有关法律,积极推进生物安全法草案审议和修改完善工作;全面梳理有关法律规定,认真评估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的修改完善,认真研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相关立法修法问题,适时启动有关立法修法工作。各地方可以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本地实际情况,加强统筹谋划,及时跟进国家立法、修法进程,及时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为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提升地方治理能力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