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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2:加强投资者保护,创新证券民事诉讼制度

新华每日电讯      2019年12月29日     
■链接2:加强投资者保护,创新证券民事诉讼制度

( 2019-12-29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要 闻
 
  新证券法专章规定投资者保护制度,作出了许多颇有亮点的安排。包括:区分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有针对性地作出投资者权益保护安排;建立征集股东权利制度,允许特定主体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建立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纠纷的强制调解制度;完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度。

  “修订后的证券法还探索建立了符合中国国情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法案室主任龚繁荣说。

  具体来看,一是充分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的作用,允许其接受50名以上投资者的委托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二是允许投资者保护机构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登记诉讼主体;三是建立了“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诉讼机制,为投资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方便的制度安排。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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