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旧版 2019年04月05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中国新闻
4 3/4 2 3 4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一手抓生态经济,一手抓环境保护
· 国防大学全程“淘汰制”
· “疙瘩牛”变肥牛,牧民喜尝“生态饭”
· 黑龙江: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的作业
· 广东:禁止民办中小学“掐尖”招生
· 亲子游泳课:这么“水”?好多“坑”?
· 我国35城开通轨道交通
· 华南理工违规更改复试分数相关校级领导干部被问责

  相关文章: 
黑龙江: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的作业

( 2019-04-05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中国新闻
 
  新华社哈尔滨4月4日电(记者杨思琪)黑龙江省教育厅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作业管理的意见》,旨在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意见提出,优化作业设计,重视学生自主学习意识、探究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丰富作业类型,把预习类作业、巩固类作业与阅读、探究、实践、合作、体验等类型作业相结合。切实减少简单记忆、机械重复的练习,坚决纠正通过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来提高成绩和升学率的做法。

  意见提出,控制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九年级学生作业量可适度开放,但不得超过2小时。教师不得超越课程标准、超越教学进度、超越学生能力布置集体性学生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等。同时,推进作业模式的改革创新,重视作业的实践性、综合性,鼓励以家庭劳动、阅读欣赏、体育活动、社会实践等活动类作业替代书面作业,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综合实践活动类作业。

  黑龙江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作业管理实施情况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的考核内容之一,将学校的作业质量、作业负担等情况纳入考核内容。通过家长学校、家长课堂等形式提高家长对新教育理念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引导家长理性对待孩子的学习成绩和作业量,明确家长在家庭作业中督促者角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终身发展。

 

黑龙江: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的作业

( 2019-04-05 ) 稿件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中国新闻
  相关文章: 

   
 
 请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新华每日电讯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您在新华每日电讯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新华每日电讯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新华每日电讯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