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旧版 2019年02月27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中国新闻
8 5/8 4 5 6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三地携手发力,带来五年“呼吸之变”
· 走进玉树灾区最后一公里
· 为贪恋权力而机关算尽
· 春运“高峰”为何“不显峰”
· 做好春运返程安保净化站区治安环境
·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2·23”重大事故初步调查结果

  相关文章: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2·23”重大事故初步调查结果

( 2019-02-27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中国新闻
 
  据新华社呼和浩特2月26日电(记者任军川、刘懿德、哈丽娜)内蒙古锡林郭勒盟“2·23”重大事故调查组26日发布初步调查结果,事故主要原因系企业网上非法购置运输车辆,并私自将运输地面人员的车辆用于井下运输,且事发时车辆严重超载。

  “2·23”重大事故发生后,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以政府常务副主席为组长的事故调查组,全面开展事故调查。据调查组成员张玉国介绍,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发生事故的企业在网上非法购置运输车辆,且该车辆没有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志,没有经过相关机构的检测检验,企业把运输地面人员的车辆用于井下运输也系严重违规。同时,企业还严重违反了安全设施设计规定,把措施斜坡道用于井下人员输送。此外,事故车辆的核载人数不超过30人,但事发时实载50人,属严重超载。

  调查组还发现,发生事故的企业把安全生产责任全部转嫁给了外包施工队伍,并违反了停产复工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张玉国说,该企业此前向有关部门报告其春节期间不停产,但实际上1月15日就进行了停产。2月13日,企业擅自复工,但没有进行安全监管报备,严重违反了停产复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时,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监督管理的针对性不强,特别是在特殊节点的安全管理、春季停产复工的过程中,还没有全部掌握实情。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2·23”重大事故初步调查结果

( 2019-02-27 ) 稿件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中国新闻
  相关文章: 

   
 
 请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新华每日电讯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您在新华每日电讯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新华每日电讯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新华每日电讯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