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旧版 2019年02月16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要 闻
4 3/4 2 3 4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浴火古田,人民军队重整行装再出发
· 那位跳进冰水的救人英雄提拔了
· 安徽整治“多、推、虚、浮”问题
· 湖南:多名领导干部“提篮子”被追责
· 日夜坚守岗位

  相关文章: 
湖南:多名领导干部“提篮子”被追责

( 2019-02-16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要 闻
 
  新华社长沙2月15日电(记者陈文广)为某公司争取专项资金、承揽业务并入伙办厂,收受该公司股份、现金共计75.5万元;为7名工程老板在工程项目承发包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136万余元……湖南邵阳市纪委日前通报6起领导干部“提篮子”典型案件,6人被追责。

  “提篮子”是指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公共资源交易、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许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金融、财政项目资金分配等领域,充当中介,以居中斡旋、提供帮助、与他人(个人或者单位)合作等方式,为他人获取利益、谋求私利的行为。

  据介绍,6起典型案件涉及邵阳市统计局原党组书记唐红艳、隆回县林业局原局长张伯赞、城步县规划建设局原局长吕振高和城步县原常务副县长王新、武冈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向方雪、武冈市人大常委会原正处级干部彭嘉明,6人均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篮子”谋取利益等问题。

  其中,1998年至2018年期间,彭嘉明利用其担任武冈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便利,为肖某某等14人在工程项目发包、工程款支付、企业生产经营、企业资产转让、房地产开发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侄子彭某某收受他人财物共240万余元。彭嘉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彭嘉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湖南:多名领导干部“提篮子”被追责

( 2019-02-16 ) 稿件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要 闻
  相关文章: 

   
 
 请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新华每日电讯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您在新华每日电讯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新华每日电讯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新华每日电讯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