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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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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发展眼光看待民企历史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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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09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经济·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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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强调,对一些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我多次强调要甄别纠正一批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最近人民法院依法重审了几个典型案例,社会反映很好。”
“历史遗留问题”如何妥善解决,是很多民营企业家心中的一块巨石。总书记的最新表态,对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提出的具体要求,也给民营企业家们吃下了一颗“定心丸”。重申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强调要甄别纠正一批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有助于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企业家”英文单词entrepreneur源自法语,原意有“冒险家”之意。冒险意味着拓荒和寻路,在特殊的时代背景下,有时甚至意味着游走在规则的边缘寻找机会,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制造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已故知名民营企业家鲁冠球就曾说:“回想我们这代人的创业梦,从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东躲西藏,到在计划经济夹缝中‘野蛮生长’,再到改革开放中‘异军突起’,以及全球化中无知无畏闯天下,可以说是跌宕起伏……”
如果以今天的要求审视民营企业的过去,当年很多民营企业的发家史似乎都带着某种“原罪”。前些年,一些地方翻民营企业的“旧账”,在企业家群体中引发了担忧。总书记回应广大民营企业家的诉求,强调“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无疑给妥善解决历史问题指明了方向。
改革开放40年来,社会观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创业创新环境有了前所未有的改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也应看到,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仍有存在,阻碍企业发展、损害企业家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一些地区的营商环境仍亟待改善。在一些地方,民营企业家们的安全感并没有得到充分保障,一旦经济出现波动,这种“不安感”就会加剧,反过来造成经济的动荡。
正是看到这样的问题,中央连续给民营企业家们吃“定心丸”。十九大召开前夕,中央专门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明确了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的地位和价值;十九大报告又进一步提出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
理性对待民营经济,应该从三个“是否有利于”出发,即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但现实来看,中央给民营企业家们的“定心丸”已有不少,但相关制度还不够完善,相关措施落实还不到位,民营企业家们的正当权益还没有得到充分保护。
吃了“定心丸”之后,还要给民营企业家们戴上“定风珠”,那就是加快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让企业家有安全感。比如,要通过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企业的物权、债权、股权等各种财产权以及创新收益。尤其需强调的是,相关职能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要查清问题,也要依法保护企业家的人身和财产权利。
除了心理上的“定心丸”、法律保护的“定风珠”,还需要有对权力约束的“紧箍咒”,让权力不能任性。一些民企反映,利用“历史遗留问题”给企业施压的情况仍时有出现,一些公权力插手企业经营的现象仍未杜绝,地方保护主义仍有市场,司法审判中玩文字游戏、程序游戏来敷衍企业合理诉求的现象仍存在。要充分利用法律,利用党内监督、舆论监督、人民监督,把权力关进“笼子”,对公权力部门的逾矩违法行为严肃问责。
当然,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历史问题,是为了让民营企业家们轻装前行。在从今往后的时间里,民营企业家们要如总书记所说,讲正气、走正道,做到聚精会神办企业、遵纪守法搞经营,在合法合规中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守法经营,这是任何企业都必须遵守的原则,也是长远发展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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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发展眼光看待民企历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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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09 ) 稿件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经济·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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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发展眼光看待民企历史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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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09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经济·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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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强调,对一些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我多次强调要甄别纠正一批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最近人民法院依法重审了几个典型案例,社会反映很好。”
“历史遗留问题”如何妥善解决,是很多民营企业家心中的一块巨石。总书记的最新表态,对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提出的具体要求,也给民营企业家们吃下了一颗“定心丸”。重申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强调要甄别纠正一批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有助于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企业家”英文单词entrepreneur源自法语,原意有“冒险家”之意。冒险意味着拓荒和寻路,在特殊的时代背景下,有时甚至意味着游走在规则的边缘寻找机会,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制造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已故知名民营企业家鲁冠球就曾说:“回想我们这代人的创业梦,从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东躲西藏,到在计划经济夹缝中‘野蛮生长’,再到改革开放中‘异军突起’,以及全球化中无知无畏闯天下,可以说是跌宕起伏……”
如果以今天的要求审视民营企业的过去,当年很多民营企业的发家史似乎都带着某种“原罪”。前些年,一些地方翻民营企业的“旧账”,在企业家群体中引发了担忧。总书记回应广大民营企业家的诉求,强调“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无疑给妥善解决历史问题指明了方向。
改革开放40年来,社会观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创业创新环境有了前所未有的改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也应看到,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仍有存在,阻碍企业发展、损害企业家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一些地区的营商环境仍亟待改善。在一些地方,民营企业家们的安全感并没有得到充分保障,一旦经济出现波动,这种“不安感”就会加剧,反过来造成经济的动荡。
正是看到这样的问题,中央连续给民营企业家们吃“定心丸”。十九大召开前夕,中央专门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明确了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的地位和价值;十九大报告又进一步提出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
理性对待民营经济,应该从三个“是否有利于”出发,即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但现实来看,中央给民营企业家们的“定心丸”已有不少,但相关制度还不够完善,相关措施落实还不到位,民营企业家们的正当权益还没有得到充分保护。
吃了“定心丸”之后,还要给民营企业家们戴上“定风珠”,那就是加快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让企业家有安全感。比如,要通过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企业的物权、债权、股权等各种财产权以及创新收益。尤其需强调的是,相关职能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要查清问题,也要依法保护企业家的人身和财产权利。
除了心理上的“定心丸”、法律保护的“定风珠”,还需要有对权力约束的“紧箍咒”,让权力不能任性。一些民企反映,利用“历史遗留问题”给企业施压的情况仍时有出现,一些公权力插手企业经营的现象仍未杜绝,地方保护主义仍有市场,司法审判中玩文字游戏、程序游戏来敷衍企业合理诉求的现象仍存在。要充分利用法律,利用党内监督、舆论监督、人民监督,把权力关进“笼子”,对公权力部门的逾矩违法行为严肃问责。
当然,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历史问题,是为了让民营企业家们轻装前行。在从今往后的时间里,民营企业家们要如总书记所说,讲正气、走正道,做到聚精会神办企业、遵纪守法搞经营,在合法合规中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守法经营,这是任何企业都必须遵守的原则,也是长远发展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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