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旧版 2018年09月09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综合新闻
4 3/4 2 3 4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成都:“深耕”中欧班列“放大”通道红利
· 袁隆平的米寿是这样度过的
· 天堂琴音不老
· 让慈善捐助始终“信”字当头
· “银河”飘香进万家
· 互联网平台发布房源信息要真并实时更新
· 江西东乡:小瓜蒌助农增收
· 渝法院首对行政信息公开类案件强执
· 云南省高院发布“拒不执行”典型案例
· 教育实践基地不是课堂教学“搬个家”
· “四侦合一”新模式,重点打击“盗抢骗”

  相关文章: 
云南省高院发布“拒不执行”典型案例
镇政府、国企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2018-09-09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综合新闻
 
  新华社昆明9月8日电(记者王研)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7日就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其中既有政府因拒不执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有国企负责人因企业拒不执行受到惩处。在这样的高压态势下,一大批案件最终得到执行。

  云南省高院执行局长刘宗根介绍,针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消极协助执行等现象,全省法院一方面持续开展“迅雷行动”“百日攻坚”“云岭总攻”等专项行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了一批恶意逃债、规避执行的“老赖”。一方面与公安机关就协助法院强制执行达成协议。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年8月31日,全省法院共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09万例,限制高消费18.88万例,判处拒执罪160件178人。

  7日云南省高院公布十件典型案例,也是对抗拒执行等人员的震慑举措之一。其中,2017年8月曲靖市中院判决某镇政府支付一家建筑公司的工程价款400万元左右,但判决生效后,该镇政府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在建筑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后,镇政府依然拒不履行。于是,2017年11月,曲靖市罗平县法院将该镇政府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法定代表人、镇长被取消曲靖市人大代表候选人资格。到今年7月30日前,该镇政府履行了案款200万元,其余将于年底前付清。

  另一起案件中,玉溪市华宁县某国有企业因合同纠纷被法院判决向另一公司支付约165万元,却一直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后,该国有企业又在达成和解协议后毁约,玉溪市中院于是冻结了该企业银行账户,并将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将情况通报给玉溪市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最终,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公务出行及职务变动过程中屡屡受到限制,今年1月企业履行了还款义务。

 

云南省高院发布“拒不执行”典型案例
镇政府、国企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2018-09-09 ) 稿件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综合新闻
  相关文章: 

   
 
 请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新华每日电讯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您在新华每日电讯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新华每日电讯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新华每日电讯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