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旧版 2018年08月30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新闻纵深
8 6/8 5 6 7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一诺动昆仑:父子半世纪接力为英雄守灵
· 我国非本人机动车交通违法将可“自助处理”
· 2.4亿条开房记录疑泄露,拿隐私当买卖?
· 降租金换消费,高房租能否降下来

  相关文章: 
我国非本人机动车交通违法将可“自助处理”

( 2018-08-30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新闻纵深
 
  新华社北京8月29日电(记者王茜)扩大可备案非本人机动车范围、优化备案流程等便民措施,已经开始全面实施,让自助处理交通违法更加便捷。这是记者29日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获悉的。

  近日公安部交管局对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以及“交管12123”手机APP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功能进行了优化完善,扩大了可备案非本人机动车的范围。

  据介绍,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备案非本人个人名下小型汽车,或者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门业务窗口备案非本人机动车。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自助备案非本人小型机动车的,允许同时备案任意3辆非本人小型汽车,取消了之前累计数量等条件限制。

  同时,还优化了“交管12123”手机APP备案非本人机动车流程。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随时查询及解除备案关系,驾驶人可以随时重新备案其他非本人小型汽车,被备案小型汽车的所有人可以不是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注册用户。此次平台优化,对群众通过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无任何影响。

  公安部交管局还提示,通过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处理的本人机动车交通违法,需同时满足以下情形:一是由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二是单条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三是待处理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与驾驶人当前累积记分分值之和未达到12分。在满足上述条件基础上,驾驶人还可以在平台自助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的无记分交通违法,或者处理备案机动车在备案后发生的有记分交通违法。此外,对交通警察现场作出的简易程序处罚,驾驶人也可以通过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缴纳罚款。

 

我国非本人机动车交通违法将可“自助处理”

( 2018-08-30 ) 稿件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新闻纵深
  相关文章: 

   
 
 请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新华每日电讯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您在新华每日电讯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新华每日电讯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新华每日电讯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