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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7-04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家园
 
 
 
  新华社南宁7月3日电(记者唐荣桂)南流江是广西流程最长、流域面积最大的独流入海河流,是广西玉林市的母亲河,但养殖污染等让曾经清澈的母亲河变了模样。

  日前,玉林市因南流江污染等问题整改不力,被生态环境部约谈。2018年一季度南流江干流玉林市境内水质全线下降至劣V类,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严重滞后。

污水直排入江,河长公示牌旁垃圾成堆


  长期以来,养殖污染、生活污水等给南流江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在博白县西城汽车客运站附近,一条污水沟穿城而过,有居民楼的污水直接排入沟中,发黑的水体弥漫着臭味,水里漂浮着塑料袋等垃圾。

  在博白县亚山镇四维村,记者看到,一个养猪场横跨沟渠,里面不时有污水流出,发黑发臭的污水充满了沟渠。虽然养猪场修建了处理牲畜粪便的沼气池和储存沼液的储液池,但储液池没有加装盖子。

  亚山镇党委书记庞一奇介绍,这个养猪场的储液池今年5月才建好,当地计划通过合作社等形式将沼液转运作为种植肥料。

  在南流江博白县段的一个入江口,记者看到一条水体发黑的水沟汇入泛黄的南流江,入江口堵着一头死猪和一辆报废的电动自行车。岸边堆放着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附近群众反映,南流江岸边的垃圾堆大部分放了数年,其中部分建筑垃圾是最近倾倒的。

  在博白县博白镇雷埠村,南流江的支流——小白江泛黄的江水缓缓流过,岸边赫然树立着“小白江博白镇(雷埠村段)河长公示牌”字样的牌子,一旁堆着塑料袋、纸盒等垃圾。

  未经处理牲畜粪便致水体污染,乡镇污水处理厂普遍运行不正常


  2016年11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反馈督察情况时指出,南流江因大量养殖和生活污水直排,干流水质已下降到Ⅳ类,群众反映强烈。

  2017年4月,广西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提出逐步清拆禁养区内养殖场、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基础设施、整治入河排污口等整改举措。玉林市采取系列措施推进南流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

  6月4日,生态环境部约谈指出,中央督察反馈后,玉林市没有认真组织整改,2017年需完成的南流江污染治理项目均未完成。未按整改要求划定重点支流畜禽禁养区,也未制定支流污染治理方案,监测的南流江49条支流有30条水质为劣Ⅴ类。

  按照相关规定,南流江干流及其重点支流沿岸两侧200米范围内为禁养区,200米至2000米范围内为限养区。记者在陆川县马坡镇朱砂村看到,一个养猪场离南流江支流米马河只有100多米,粪便从养猪场外的储粪池流到沟渠里。马坡镇副镇长李海生说,马坡镇在禁养区范围内有153家养猪场,截至6月8日拆除26家,与48家签署了拆迁协议,对120多家进行了测量。对不予配合的养猪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

  当地一位熟悉养殖业的退休干部介绍,玉林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大规模养猪,是粤港澳地区重要的生猪供应基地,每年出栏生猪超过1000万头,但未经处理的牲畜粪便造成了水体污染和农村环境恶化。

  此外,生态环境部在约谈中还指出,2017年底前区域内应建成投运4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有13个未建成投运,已投运的普遍运行不正常。

全面清拆禁养区养猪场,强化监督问责


  一位干部说,当地小散养殖户众多,他们把养几十头猪作为重要收入渠道,这些小散养殖户资金、技术实力有限,很难建设环保设施,按规定必须清拆。“清拆会造成损失,一些农户暂时不能理解,清拆难度大。”

  记者了解到,面对南流江污染的严峻形势,玉林市正采取养殖污染和生活污染治理、河面河岸清洁和河道清淤修复等系列治理措施。同时,强化督查问责,明确县级政府为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南流江水质负责;有问责情形的,对县级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实施问责。

  玉林市环保局6月10日提供的数据显示,玉林已累计清拆养殖场1826家,清理生猪约39万头,清拆栏舍约39万平方米,筹集南流江治理资金近20亿元,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河道综合污染治理等项目。

  博白县委书记罗宗光介绍,养殖污染约占南流江流域博白段污染源的75%,流域内生猪养殖户达3.02万户,约2.8万家小散养殖户是整治的难点。博白县正通过全面清拆禁养区内养猪场、对养猪场进行截污、推广生态养殖等举措,推进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当地一位干部认为,养殖污染是南流江的主要污染源,对于限养区内的养殖户,要监督其修建沼气池、储液池等环保设施,建立污染物转运、消纳体系,杜绝污染物直排。环保、畜牧等部门要形成合力。

  当地干部建议,当前应加快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进行雨污分流,提升污水处理厂的治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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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7-04 ) 稿件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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