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要求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

取消银行网点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数量限制

新华每日电讯     2024年05月10日
金融监管总局要求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

取消银行网点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数量限制

( 2024-05-10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经济
 
  新华社北京5月9日电(记者李延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9日对外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从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发挥银行保险机构职能优势、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组织管理体系、做好监管支持等方面对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要求,银行保险机构着力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快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多样化、可持续的“五篇大文章”服务体系。要加强内部管理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专项领导协调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尽职免责制度,通过加大信贷资源投入、适当下放审批权限、实施差异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设立专门部门或特色分支机构等方式,加强对相关业务的组织保障和资源倾斜。同时,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严格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开展业务,牢牢守住风险底线。
  意见对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监管支持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强化监管引领,持续完善“五篇大文章”政策体系,加强统计监测分析和评估检查,推动完善外部环境,确保相关工作取得实效。要严防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鼓励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加强经验交流和典型宣传,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新华社北京5月9日电(记者李延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9日对外发布通知,取消银行网点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数量限制。
  《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商业银行代理互联网保险业务、电话销售保险业务和其他保险业务,各级分支行及网点均不限制合作保险公司数量。
  根据此前的监管规定,除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和电话销售保险业务外,商业银行每个网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只能与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合作。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开展合作,原则上应当由双方法人机构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协议。通知同时明确银行代理业务佣金标准,要求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的佣金率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法人机构产品备案的佣金水平。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通知的实施,有利于更好发挥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优势,促进双方长期深度合作,探索转型发展新路径;有利于拓宽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合作范围,提升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价值和消费者满意度;有利于丰富银行保险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消费者多元化、多层次保障需求,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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